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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通信”)控股股东苏维锋、股东林爱华、林炜、苏庆儒共持有公司股份72,005,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0%;高级管理人员叶建平持有公司股份3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高级管理人员朱劲龙持有公司股份38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或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林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苏庆儒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叶建平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朱劲龙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上述IPO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1.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朱劲龙承诺:本人在纵横通信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纵横通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纵横通信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林炜、苏庆儒、朱劲龙、叶建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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