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甬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92,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5%,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披露了《龙江交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穗甬控股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476,3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25年9月3日,公司收到穗甬控股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9月3日,穗甬控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穗甬控股在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1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9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穗甬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69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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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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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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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