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5-08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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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何振亚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0.58%股份的股东何振亚先生在2025-09-03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何振亚先生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8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09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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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6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7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9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3.04、3.05、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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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8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4日10:15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含授权代表),独立董事李志华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许国艺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要素后,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8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保障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兴华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22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号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5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3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3,747.10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9,855.11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467.70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8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和金融业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和金融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645.00万元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809.70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兴华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
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注册会计师,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兴华执业,近三年负责及复核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8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公司审计所需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年度审计费用减少20万元,同比下降16.6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和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意聘任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兴华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8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每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孟怡线上参会,监事李勣和李慧现场参会,本次会议现场选举监事李勣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