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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万国大厦十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长周帮洪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副董事长雷运明先生因公请假,委托董事蒋乐江先生代为签署会议决议;

  2、公司在任监事7名,出席4名,监事吕英翔、刘志春、曾军因公请假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吴荣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郴电国际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3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发庆、柳劲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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