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本部九楼三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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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杨美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吕奎先生和苏廷敏先生因事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刘鹏安先生因事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辉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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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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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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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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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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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配实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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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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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6项议案中第1至5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炀、李翰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