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2人,代表股份407,952,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3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89,579,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0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8人,代表股份18,372,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0人,代表股份18,683,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1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8人,代表股份18,372,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2%。

  3、公司董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1.00 《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441,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41%;反对6,173,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34%;弃权3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3,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536%;反对6,173,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48%;弃权3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放、王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 内参消息 实时内参 财经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