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7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其中,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威、徐小宁、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36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三处自有不动产提供7670万元抵押担保,全资子公司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以一处自有不动产提供593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用途为: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归还该笔贷款。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9月向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财务资助借款4000万元,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上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借款即将到期,经协商,将上述借款延期6个月,借款利率不变,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7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孔德山、职工监事左晓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9月向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财务资助借款4000万元,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上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借款即将到期,经协商,将上述借款延期6个月,借款利率不变,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7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抵押担保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中富”)于2015年9月24日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以珠海中富和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的土地所有权及地上建筑物为该项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其后于2016至2024年间,公司与鞍山银行陆续签订了数次展期合同。
该贷款将于2025年9月22日到期,目前该《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1.36亿元。现公司拟向鞍山银行申请1.36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三处自有不动产提供7670万元抵押担保,全资子公司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以一处自有不动产提供593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用途为: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归还该笔贷款。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抵押物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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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兴翼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辽兴房估字(2025)第010号],上述不动产评估总价为28,658.35万元。上述不动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13600万元;
2、借款用途:借新还旧;
3、借款期限:12个月;
4、年 利 率:以银行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5、由公司以三处自有不动产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一处自有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市场资金成本持续下行,本次抵押担保贷款事项主要为调整利率水平所进行的借新还旧,不涉及新增融资规模,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4,87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1.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5-07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 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向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申请财务资助借款4000万元,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上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借款即将到期,经协商,将上述借款延期6个月,借款利率不变,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陕西新丝路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10日
出资额:60,1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陕西仁创科能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晨路与泾干二街十字东北角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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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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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陕西新丝路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陕西新丝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状况通过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的方式融资,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及资金利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及偿债的需求。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的利率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接受陕西新丝路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3.6亿元。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财务资助外,公司与陕西新丝路及其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312.59万元,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0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