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5-079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艾远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8人,代表公司股份108,127,153股,占公司总股份784,163,368股的13.7889%。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137人,代表公司股份12,823,2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353%。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公司股份95,303,9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15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公司股份12,823,2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3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3项提案(其中子议案9项),提案1.00、提案2.01、2.0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40,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2%;反对1,0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5%;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6,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276%;反对1,0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5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40,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2%;反对1,0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5%;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6,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276%;反对1,0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5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40,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2%;反对1,0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5%;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6,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276%;反对1,0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5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40,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2%;反对1,0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5%;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6,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276%;反对1,0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5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14,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85%;反对1,08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6%;弃权1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0,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434%;反对1,08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7%;弃权1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9%。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39,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2%;反对1,08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6%;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35,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190%;反对1,08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7%;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29,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25%;反对1,08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6%;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5,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12%;反对1,08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7%;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1%。
2.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41,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14%;反对1,116,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0%;弃权1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38,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773%;反对1,116,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03%;弃权1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25%。
2.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29,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25%;反对1,08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6%;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5,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12%;反对1,08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7%;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1%。
2.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29,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25%;反对1,08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6%;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5,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12%;反对1,08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7%;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1%。
3.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29,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25%;反对1,08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6%;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5,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12%;反对1,084,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7%;弃权1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史玲莉律师、李晶晶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重庆钜沃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5-080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惠程,证券代码:002168)的股票交易价格在2025年9月11日、9月12日、9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沟通、致函询问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5年8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重庆五中院已经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经公司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2025年9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中选重整投资人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生物”)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公司拟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以总股本784,163,36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73,471,30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7,634,670股。植恩生物拟以本协议签订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1.735元/股的价格,出资金额402,520,000元,取得公司转增股票的数量为232,000,000股,持股比例20.04%。最终需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转增股票的数量需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如上述方案顺利实施并最终完成,在重整程序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植恩生物,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黄山。本次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触发协议约定情形而导致协议被解除、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4日、8月9日、8月28日、9月2日、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经核查,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安排,公司拟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以总股本784,163,36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73,471,30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7,634,670股。最终仍需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转增股票的数量需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涉及权益调整方案的,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股票作除权(息)处理。上市公司拟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应当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情况,明确说明调整理由和规则依据,并聘请财务顾问就调整的合规性、合理性及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适当性发表明确意见。权益调整方案约定的转增股份价格高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可以不对上市公司股票作除权(息)处理。综上,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届时公司将聘请财务顾问就上述拟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有关事项进行论证并出具专项意见。
3.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重庆五中院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如重整失败,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无论公司未来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1)如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如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的询证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