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出于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选举工作的时效性考虑,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明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黄曼行女士、徐何生先生、姜震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产生独立董事黄曼行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最新要求,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达新材”)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姜震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现任其他7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职工代表董事姜震宇先生简历:
姜震宇: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C类)。曾荣获富阳市人民政府富阳市第三届青年科技奖,杭州市富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富阳区“135”优秀中青年人才等荣誉。曾任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科长、检验科长、技质科长、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华达新材监事等职务。现任华达新材职工代表董事、技术中心副主任,华达新材子公司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华达新材孙公司江苏华达港务有限公司监事。
姜震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132.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32.0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99.9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于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6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富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的“扩建高性能金属装饰板、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基板(含热镀锌工艺)生产线项目”及“扩建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2022年12月15日,公司与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富阳支行、国泰海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和《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江苏华达港务有限公司为“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2024年3月1日,公司与江苏华达港务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富阳支行、国泰海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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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工商银行富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年产210万吨高性能金属装饰板生产项目”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应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2087129800138917)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完成后,公司与华达新材料(江苏南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