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38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宋光耀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肖作平
委员:辛阳、张立强、谢宙宇、施文忠
(2)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辛阳
委员:张立强、肖作平、楼水勇、谢宙宇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张立强
委员:辛阳、肖作平、楼水勇、陈宗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张立强
委员:辛阳、肖作平、楼水勇、陈宗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的议案。
会议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3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宋光耀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运营部高级专务,杭州东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杭州东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业务经理,副总经理,企业发展部总经理,战略投资(法务)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规划投资部总经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光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5-4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0日(9:00一11:30,14:00一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潮、黄少芬
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邮箱:eastcompeace@eastcompeace.com
5、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7,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