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保密局主管主办的“保密观”公众号消息,在竞争激烈的锂电材料行业,一场牵涉两家上市公司、8.87亿天价索赔的商业秘密侵权连环诉讼,近期迎来最新进展。
9月1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赐材料”)发布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九江天赐”)诉李某、郑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的终审判决结果。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对一审刑期进行了改判,但高额罚金与追缴等维持原判。

案情回顾
2024年7月19日,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向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某、郑某某侵犯了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商业秘密。
九江天赐拥有的液态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是天赐材料稳居行业头部地位的关键。为保护该商业秘密,九江天赐专门建立了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并采取了保密措施。
涉案人员李某于2017年8月入职九江天赐,签订了《劳动合同》《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并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深入掌握该项核心技术资料。2021年5月离职后,他违反保密义务,伙同郑某某,将非法获取的技术资料泄露给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太科技”)等相关方。
天赐材料称,这些技术资料被运用于永太科技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永太高新”)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中。由于天赐材料与永太科技都聚焦锂电池电解液生产销售,存在市场竞争关系,技术资料泄露将削弱天赐材料的技术优势,并冲击其市场地位。

来源:保密观、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