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康定先生持有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6,269,9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00%。
2、本次权益变动系司麦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康定先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该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司麦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康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获悉郑康定先生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司麦司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 9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2 %。本次权益变动后,司麦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康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269,9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00%,其中司麦司持有公司股份 26,269,9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00%;郑康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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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