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5-050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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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2025年7月15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2.42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尖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5-014)、《尖峰集团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2,900,594股的比例为0.098%,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1.63元/股,最高价为11.7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3.0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5-049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金龙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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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黄金龙先生离任后,其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做好交接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副总经理的补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黄金龙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