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5-039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信视像”)拟以自有资金购买购买关联方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厨卫”)、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模具”)共同持有的1项资产组,用于生产电视机前后壳注塑件、背板冲压件。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4,059.33万元。
●海信厨卫、海信模具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此外,本公司持有海信厨卫26.0006%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海信厨卫、海信模具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以及本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同时披露的其他两项交易外,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应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累计42次,累计金额为2,669.86万元。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与本次交易同时披露的其他两项交易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环节中注塑、冲压等工序的需求,加强前后工序协同,降低由于采购注塑件、冲压件等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海信厨卫、海信模具共同持有的1项资产组,用于生产电视机前后壳注塑件、背板冲压件等。该资产组主要包含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和流动负债。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4,059.33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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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李炜对本次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以及本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同时披露其他两项交易外,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应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累计42次,累计金额为2,669.86万元。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与本次交易同时披露的其他两项交易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上述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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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海信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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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厨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交易发生前,公司与海信厨卫存在采购注塑件、冲压件等业务往来。
2、海信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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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模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交易发生前,公司与海信模具存在采购模具等业务往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海信厨卫、海信模具共同持有的1项资产组,包含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流动负债,其中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包含全自动冲压线及配套设备、注塑机及配套设备等),在建工程为设备安装工程(主要为喷粉线改造项目、85寸背板冲压线项目以及注塑机设备等),上述资产主要用于生产电视机前后壳注塑件、背板冲压件等。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持有方海信厨卫、海信模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中,海信模具拟转让的资产目前由海信厨卫租赁使用。标的资产中的设备资产主要系于2022年由本公司转让而来,设备状态较好,交易对方设备管理制度完善,设备定期盘点和维护保养。
本次交易标的中在建工程的项目开工时间为自2024年9月-2025年8月,项目预计完工时间为2025年9 -12月,目前项目正常开展。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就本次交易标的的市场价值,海信厨卫委托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于资产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的账面原值为17,740.37万元,账面净值为12,883.47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经评估的市场价值确定,为14,059.33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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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经评估的市场价值确定,为14,059.33万元。本次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12,883.47万元,评估价值为14,059.33万元,评估增值1,175.85万元,符合资产客观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经双方充分沟通、协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利用购买资产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受让方)拟与转让方海信厨卫、海信模具签署的《资产组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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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上述资产组,并接收转让方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核心团队成员及其他员工,旨在满足公司生产环节中注塑、冲压等工序的需求,加强前后工序协同,降低由于采购注塑件、冲压件等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根据交易标的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降低关联交易金额,不会导致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各方签署《资产组转让协议》后,转让方将协助本公司与转让方与注塑、冲压业务相关的核心团队成员及其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雇佣文件,从而保障本公司注塑、冲压等生产工序的顺利开展。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9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购买资产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向关联方购买资产事宜,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李炜、刘鑫、朱聃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计算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应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除外)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应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与本次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及本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同时披露的两项交易外,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应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累计67次,累计金额为14,718.7万元。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以及本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同时披露的两项交易外,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应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累计42次,累计金额为2,669.86万元;其中,购买资产类关联交易合计21次,累计金额1,123.73万元;出售资产类关联交易合计15次,累计金额10.95万元;股权投资类关联交易合计1次,累计金额1,500万元;其他类关联交易合计5次,累计金额35.18万元。
此外,2025年7月31日,公司、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签署《增资协议》,约定海信集团控股以现金认购海信星海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增资后海信星海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该次交易中,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1,000万元。
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与本次交易同时披露的两项交易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收购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未发生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针对已收购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被收购公司业绩下滑或亏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5-03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议案》
同意《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严群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当选,董事会同意严群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方雪玉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当选,董事会同意方雪玉女士补选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1项资产组,用于生产电视机前后壳注塑件、背板冲压件等。该资产组主要包含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和流动负债。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4,059.33万元。
公司本次购买上述资产组,并接收转让方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核心团队成员及其他员工,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环节中注塑、冲压等工序的需求,加强前后工序协同,降低由于采购注塑件、冲压件等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本次交易根据交易标的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定价经双方充分沟通、协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利用购买资产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李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海信(广东)模塑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容声塑胶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1项资产组,用于生产电视机前后壳注塑件、底座注塑件。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419.51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经各方充分沟通、协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利用购买资产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本次购买上述资产组,并接收转让方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核心团队成员及其他员工,有助于满足其生产环节中注塑工序的需求,加强前后工序协同,降低由于采购注塑件等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根据交易标的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降低关联交易金额,不会导致产生同业竞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李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售持有的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6.0006%股份(对应2,017万股股份),收购方为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5,050.39万元。同时,鉴于评估基准日后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分红,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应扣除公司已取得的分红款5,621.338305万元,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实际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9,429.051695万元。
公司本次出售所持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6.0006%股份,有助于公司减少非必要的股权投资,集中力量发展主业。本次交易根据交易标的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定价经双方充分沟通、协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出售股权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李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需要,新增预计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交易类型为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等。
公司接受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的租赁、设计、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信息系统维护、营销推广等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和资源,减少公司重复投入并促进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通过该等交易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该等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李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5-038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鑫先生和朱聃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刘鑫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一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平稳规范运行,上述辞职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非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朱聃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平稳规范运行,上述辞职自公司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非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提名严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方雪玉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李敏华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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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独立董事丁文华先生此前于2025年7月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平稳规范运行,丁文华先生的上述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朱聃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生效日为公司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非独立董事之日,鉴于2025年9月26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李敏华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朱聃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平稳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
刘鑫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生效日为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非独立董事之日,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非独立董事前,刘鑫先生继续履行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平稳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
刘鑫先生、朱聃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循《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刘鑫先生、朱聃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刘鑫先生、朱聃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补选公司董事情况
(一)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八名董事中,包含非独立董事五名;非独立董事中,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李敏华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据此,李敏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朱聃先生卸任。
李敏华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严群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当选,董事会同意严群先生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群先生的任职资格等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方雪玉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当选,董事会同意方雪玉女士补选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方雪玉女士的任职资格等事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严群先生和方雪玉女士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一、李敏华先生简历
李敏华,男,1981年出生,武汉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历任本公司显示研发部设计师、模组所所长、产品经理部部长、电视产品线总经理、助理副总裁,上海数字电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数字电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监事、青岛超高清视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敏华先生持有本公司493,333股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严群先生简历
严群,男,1965年3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范德堡大学物理学博士,长期从事基于Micro LED的高度集成半导体信息显示和交互式富媒体领域的研发。严群先生历任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助理研究员、美国松下等离子显示实验室(原PPDLA)首席科学家、四川长虹电子集团首席科学家。现任福州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信息显示学会全球下任主席、执委会委员、中国区总裁,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方雪玉女士简历
方雪玉,女,197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方雪玉女士历任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欧洲公司总经理,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海信多媒体集团副总裁、海信电子信息集团副总裁、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信环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理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雪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5-04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A座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4日
至2025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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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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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所有现场参会的人员均需遵照如下登记流程。
第一步:预约登记
请参会的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联系方式(手机号等)及下述有效证件发送邮件至zqb@hisense.com办理预约登记。
前述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发送本人签字的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第二步:现场登记
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13:30-14:00)办理现场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现场登记,验证通过方可入场:
(一)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公司留存)和股东账户卡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2)83889556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A座19A层证券部
邮箱地址:zqb@hisense.com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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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5-042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需要,新增预计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控股”)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本次补充预计项下,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设计、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信息系统维护、营销推广等劳务或服务。通过该等交易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该等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 本次补充预计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需要,新增预计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交易类型为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等。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李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前次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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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海信集团控股及其其他子公司上述实际发生额数据包含本年度以来因分立、转让等原因不再纳入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相关数据。
(三)本次新增预计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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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27805440H
(2)成立时间:2001年5月1日
(3)注册地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 218 号
(4)法定代表人:贾少谦
(5)注册资本:245,394.1254万元
(6)主要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新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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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诚信情况:海信集团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0)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海信集团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信集团控股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2、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7175425XP
(2)成立时间:2008年1月24日
(3)注册地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
(4)法定代表人:方雪玉
(5)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6)主要股东:青岛海信智慧生活科技有限公司等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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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诚信情况: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0)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分别为海信集团控股间接和直接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结合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参考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经合理判断,本交易涉及的关联人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预计项下,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设计、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信息系统维护、营销推广等劳务或服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新增预计项下,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租赁、设计、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信息系统维护、营销推广等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和资源,减少公司重复投入并促进本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通过该等交易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该等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5-040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信视像”)控股子公司广东海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信”)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海信(广东)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模塑”)、佛山市顺德区容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声塑胶”)共同持有的1项资产组,用于生产电视机前后壳注塑件、底座注塑件。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419.51万元。
● 海信模塑、容声塑胶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集团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海信模塑、容声塑胶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以及本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同时披露的其他两项交易外,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应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累计42次,累计金额为2,669.86万元。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与本次交易同时披露的其他两项交易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广东海信生产环节中注塑工序的需求,加强前后工序协同,降低由于采购注塑件等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广东海信拟以自有资金购买海信模塑、容声塑胶共同持有的1项资产组,用于生产电视机前后壳注塑件、底座注塑件。该资产组主要包含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419.51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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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李炜对本次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以及本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同时披露的其他两项交易外,公司与海信集团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应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交易累计42次,累计金额为2,669.86万元。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披露的交易、与本次交易同时披露的其他两项交易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上述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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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海信模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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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模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交易发生前,公司与海信模塑存在采购注塑件等业务往来。
2、容声塑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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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声塑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交易发生前,公司与容声塑胶存在采购注塑件等业务往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海信模塑、容声塑胶共同持有的1项资产组,包含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