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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0:00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本钢板B 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原副总经理郭玉伟先生、原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郑政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玉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郑政利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职务,202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议案》,同意上述人员辞职。上述人员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将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刘东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刘铁成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鉴于刘铁成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刘铁成先生承诺将尽快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刘铁成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电话:024-47827003

  传真电话:024-47827004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

  电子邮箱:ltcjldd@163.com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会议认为原总会计师郑政利离职系工作调整,属正常任职变动,拟任人员长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同意聘任。

  四、备查文件

  1.相关人员的辞职报告。

  2.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3.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东野,男,197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本钢板材热连轧厂副厂长;本钢板材设备工程部经理;本钢板材规划工程部经理;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本钢设备工程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铁成,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历任本钢新实业公司财务总监;本钢集团财务部预算管理总监;本钢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兼财务共享中心主任;本钢集团资本财务部副经理兼财务共享中心主任、恒亿公司执行董事。

  以上聘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2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5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议案》

  郭玉伟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郑政利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上述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刘东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刘铁成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鉴于刘铁成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刘铁成先生承诺将尽快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表决结果:

  (1)刘东野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刘铁成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领导班子副职“红蓝榜3.0”考核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个人简历:

  刘东野,男,197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本钢板材热连轧厂副厂长;本钢板材设备工程部经理;本钢板材规划工程部经理;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本钢设备工程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铁成,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历任本钢新实业公司财务总监;本钢集团财务部预算管理总监;本钢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兼财务共享中心主任;本钢集团资本财务部副经理兼财务共享中心主任、恒亿公司执行董事。

  以上聘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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