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A111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彭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荆保坤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 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兴高、逯国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