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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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元禾璞华产业并购基金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中长期发展需求,并考虑到基金分散投资风险相对可控的特性,同时元禾璞华具备领先的专业投资能力、较高的往期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认购元禾璞华产业并购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专业投资机构产业基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025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产业基金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海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上海海之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3,000万元,参与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产业基金投资,并担任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2025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产业基金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合伙企业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最新募集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5.57亿元,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变更手续。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合伙企业通知,其已完成基金资金募集,募集总规模为24.73亿元。各合伙人经协商一致,基金的合伙期限由原定八年变更为十年,自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即2024年8月22日)起计算。变更后,合伙企业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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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变更手续。具体备案信息如下:
(一)基金名称: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备案编码:SAPG40
(三)管理人名称: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备案日期:2024年9月27日
(六)备案变更日期:2025年10月9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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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