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广东)行政处罚栏获悉,10月11日,广州港(601228.SH)旗下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下称“广州港黄埔港务分公司”)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机关为广州市港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港局埔交罚[2025]00011号。

据悉,广州港黄埔港务分公司的违法事实是:该单位于2025年4月12日超出车辆载货定额装载货物,违反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上行为,查有《黄埔港务分公司装货理货单》、《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询问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作为证据。广州市港务局已依法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权,该单位无陈述申辩意见。
对此,广州市港务依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港口行政2021年版)》第16项,对广州港黄埔港务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广州港黄埔港务分公司官网介绍,其所辖港区黄埔老港即外界所称的“黄埔港”,黄埔老港现有码头岸线2000米,万吨级泊位为7个(其中3.5万吨级5个),港池水深-9米,港区占地总面积46万平方米,铁路专用线长3150米。黄埔港务分公司货物年吞吐能力可达2600万吨以上,集装箱年吞吐能力超100万TEU。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负责人兰永农。其母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754453.1351万元,法定代表人黄波。
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广州港(601228.SH)报3.41元,涨幅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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