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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0:00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5-04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11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经海林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候任董事1人;其中董事郭效军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茹女士、独立董事谢磊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候任监事1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监事白延辉先生、候任监事曹敏女士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董文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及增补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单文峰、万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25-04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下午16:10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1101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1名,因公务原因,监事会主席曹敏女士、监事白延辉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敏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选举曹敏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189条之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监事曹敏女士担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25-04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1101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7名,职工代表董事王茹女士、独立董事谢磊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经海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票为9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变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经海林

  委员:刘颖、陈忠勇、唐江、李同春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进文

  委员:陈忠勇、李同春、骆小春、谢磊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骆小春

  委员:经海林、刘颖、胡进文、谢磊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同春

  委员:陈忠勇、骆小春、胡进文、谢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秘书处(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该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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