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天津发布
10月1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解读石化化工中试管理政策吹风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陈良文、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孙文秀、市科技局副局长梅志红、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陈克俭出席,介绍《天津市石化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
答记者问
率先出台《化工中试办法》,三大突破性举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天津日报:请问天津制定《化工中试办法》是基于怎样的基础和考量?《办法》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哪些具体的、突破性的举措?
陈良文:当前,石化化工中试已成为推动全国石化产业升级的普遍共识与迫切需求,但这个环节涉及大量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流程体系比较复杂,也存在较多风险点,全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规范,这给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目前天津化工领域各类创新主体(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对通过制度规范来引导中试有序发展的呼声非常强烈。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背景,我们也依托天津自身独特优势,率先开展了先行先试的探索。事实上,我们出台这个《办法》是基于扎实的产业基础、紧迫的发展需求和清晰的创新方向,刚才我也介绍了天津在石化产业方面历史悠久、优势突出,具体讲有三个方面。
一是产业基础雄厚。我们集聚了“三桶油”、渤化集团等国内龙头;巴斯夫、LG化学等10余家全球化工百强企业在津布局展业;培育了利安隆、绿菱气体等本土优质企业,目前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能为中试活动提供充足的原料、完善的配套和丰富的场景。
二是创新资源富集。大家知道,天津有56所高等院校,尤其天津大学和南开大学,拥有着7位化工领域两院院士,学科建设、研发实力、人才培养都处于第一梯队,在化学化工领域优势突出。特别是,这几年我们布局了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海河实验室、天开高教科创园等创新平台,中石化北化院、中化学科研院等中试平台也陆续投运,创新底蕴深厚,创新动能强劲。
三是空间载体充足。在滨海新区南港区域,我们拥有40多平方公里可出让工业用地,空间充足;以南港为核心,临港、大港化工园区协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聚集效应日益凸显;南港工业区去年跻身“全国高质量发展化工园区”30强,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为中试活动和产业转化提供广阔且高质量的发展空间,以及有力的产业载体支撑。
关于记者朋友问到的亮点举措,我感到,最突出的也有三条。
一是破解“首创工艺”论证困局。对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的中试项目,要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专家评审并报备,不需要再开展安全可靠性论证,既守牢安全底线,又大大提升效率,做到了政府心里有底,企业中试便捷。
二是推动资源盘活效率提升。允许中试项目设施共享,依托现有设施降低建设成本;鼓励柔性设计和设备复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试项目长期运行,为技术深度优化留足时间。目前看,这些举措对提升成果转化效率、降低创新成本、盘活存量资源等方面,能够形成有力支撑。
三是着眼产业应用紧贴实际。明确中试产品定向供应给固定单位使用,便于成果快速接受应用场景检验、通过市场反馈优化技术;支持符合规划布局、产业政策的中试项目就地转化为工业化生产,助力企业抢占市场先机。从目前企业反馈的情况看,运用本办法规范中试活动,更贴近生产、效率更高。
欢迎全国范围内有需要的行业创新主体来天津开展化工中试。
编制规划、争取资金、打造平台 着力推动石化化工中试管理
中国经济导报:请问市发展改革委在推动石化化工中试管理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未来有哪些考虑?
孙文秀: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全市绿色石化产业链牵头部门,充分发挥产业链专班作用,着力实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在规划引领方面,我委正在编制绿色石化产业“十五五”专项规划和南港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在规划中着力突出科技创新及中试放大,提出建设一批世界级中试基地的目标,打通从“科研成果”到“产业化应用”的通道。在中试项目建设方面,发挥南港工业区科创中心载体作用,围绕聚烯烃、催化剂、氢能、动力电池等方向,加快建设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等在津布局一批中试基地,促进国家级研发成果在津转化产业化。在政策支持方面,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红利集中释放期,指导中试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化工产业技术攻关等国家资金。
接下来,围绕服务我市石化化工中试基地发展,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编制好专项规划。我市绿色石化产业“十五五”专项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针对性地谋划一批新的中试项目,充分释放石化化工中试管理政策红利,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二是着力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中试项目积极申报“两重”“两新”等国家资金,与滨海新区一起,在中试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等方面做好服务,让政策制度高效转化为创新动能。三是着力打造中试平台载体。鼓励龙头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技术创新联合体,加快推动南港工业区科创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为石化化工中试发展提供载体平台。
推动产学研联合攻关,为石化成果转化提供精准动能
津云:《化工中试办法》出台对加速石化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具有积极意义。请市科技局介绍一下我市石化领域科技创新资源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具体举措?
梅志红:天津是近代化学工业的发源地,依托优质的科教资源和产业底蕴,我市石化领域在学科、人才、平台、企业方面具备较强实力,形成一批重大原创成果。
一、在学科人才方面。我市拥有化学、化工相关“双一流”学科5个,其中南开大学化学学科、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被教育部评定为A+学科,相关领域科研实力位居世界前列;同时,拥有两院院士7位,国家级高层次人才73人,引领我市石化产业创新发展。
二、在平台载体方面。我市石化领域拥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13个,战略科技力量稳步增强;建有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海河实验室等市级创新平台55个,创新基底持续夯实。
三、在企业主体方面。我市石化领域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0家、科技领军企业29家,天辰公司、金发新材料、利安隆新材料、久日新材料等一批龙头企业在各细分领域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攻克了一批“卡脖子”技术,实现了国产替代。
四、在原创成果方面。我市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物创海河实验室等重点高校平台通过技术攻关,形成了手性螺环催化剂、高效甲烷纯化膜、丙烷脱氢催化剂等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技术水平国际领先。
下一步,为更好推动我市石化领域优质技术成果落地转化,重点围绕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方面,持续推动更多石化领域优质成果产出。今年上半年,我市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我们将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措施,聚焦我市石化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需求,着力推动产学研联合攻关,突破一批石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另一方面,持续推动石化领域技术成果落地转化。我们将积极宣传好、落实好《化工中试办法》,鼓励我市各类创新主体与中试基地紧密合作,开展中试放大和转移转化;同时,坚持高水平建设天开高教科创园,促进高校石化领域技术成果孵化和转化,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先使用后付费”等政策措施,多措并举推动我市石化领域技术成果落地转化,让实验室的优质“样品”转变为生产线上的优质“产品”,有力支撑我市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四措并举服务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香港商报:石化化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石化化工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工作。请问市知识产权局在促进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上有哪些具体工作举措?
陈克俭:市知识产权局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总体部署,在促进石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上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
一、积极服务石化产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发挥市和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双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天津代办处作用,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为石化产业提供专利预审、优先审查和集中审查服务。对于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和我市鼓励发展的产业提供发明专利优先审查服务。同时,开展石化产业导航,编撰我市绿色石化产业专利分析报告向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发布,为产业发展决策提供参考。
二、促进石化产业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一是发布《天津市绿色石化化工产业重点专利推介目录》,从高校发明专利中筛选出100件重点专利向重点企业发布,力争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先使用后付费等形式实现专利转化。二是布局建设产业运营中心,设立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渤化讯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绿色石化产业运营中心,促进石化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强化石化产业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强化专利、商标专用权保护,对石化领域驰名商标和老字号企业商标品牌开展保护专项行动,并协助相关企业做好商标预警和纠纷解决。设立4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与纠纷应对服务。
四、深入开展石化产业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布局5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4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7家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机构,全力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融入石化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我们建立八支服务队,根据企业需求开展针对性服务。对20家石化重点企业、中试平台等开展一对一服务,解决问题30余个,全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下一步,市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知识产权全流程上加强对石化产业的支持与服务,促进我市石化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既“放得开”又“管得住”,优化流程设计,强化风险预控
中国日报:我们关注到《办法》强调了安全与效率的平衡。请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具体管理上,如何通过优化审批和强化管理,来实现化工中试既“放得开”又“管得住”?
陈良文:“放得开”与“管得住”本身就是矛盾的,企业希望放得开,安全方面要管得住。我们在制定办法时,就是着眼双赢,让企业好用、易用,从安全上能管、善管,真正实现“放得开”与“管得住”的辩证统一。
在“放得开”方面,优化流程的制度设计
比如,在审批路径的设计上,以往化工中试是按照工业生产项目进行审批,此次办法明确化工中试为科研活动,规定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手续,这个变化从起点上简化了流程,帮助申报主体“减负”。
再比如,在审批环节把握上,对节能审查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对进入中试基地内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下,允许采取“打捆”方式办理核准(备案)、环境评价等手续,减少单独申报次数,加速转化进程。这些制度性的设计,大大优化了企业项目申报的审批流程,提高了效率,非常受企业欢迎。
在“管得住”方面,强化风险的预判预控和责任的落实落地
比如,对风险预控上,我们坚持“技术先进、循序渐进、风险可控”原则,对放大倍数过高的项目,我们要求开展专题论证,严防盲目冒进,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
再比如,在责任的落实上,要求由独立法人单位建设和管理,严禁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明确项目投运前必须满足七个基本条件,执行中试方案必须严格规范,重大变更必须重新报批。
正是通过“优化审批+科学管理”的“组合拳”,我们在激发创新活力的同时,牢牢守住安全环保底线,最大限度地做到既“放得开”又“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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