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10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20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一体化及配套项目一期进入试生产阶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通知,公司子公司广西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材料”)投资建设的“年产120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产业一体化及配套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钦州项目”)一期于近日平稳实现全流程打通,并顺利进入试生产阶段。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西钦州港石化园区内,项目一期建设用地1717亩,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30万吨/年环己酮、2*40万吨/年双氧水、30万吨/年合成氨,10万标方/小时制氢、2*30万吨/年己内酰胺和2*30万吨/年聚酰胺聚合等生产装置,同时配套智能仓库、公用工程、供热设施和服务性工程等。
钦州项目为公司近年来重点打造的大型己锦一体化生产基地,该项目拥有技术优势、一体化优势、产品结构优势等。
1、技术优势:该项目大规模产业化应用了多项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及知识产权,全流程制备均采用先进的单元技术及技术组合,引进最新节能技术,生产成本有望显著下降;
2、一体化优势:该项目全流程集成配套生产要素与能源资源,能耗物耗指标显著优化,各方面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3、产品结构优势:该项目产成品包含民用纤维、工程塑料及薄膜等多种产品,产品结构丰富合理。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零部件国产化进程的加快及锦纶薄膜的进一步普及,锦纶需求有望快速增长。
二、项目意义
钦州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有利于推动行业及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动公司的锦纶6切片产能实现跨越式增长,显著提升公司在锦纶市场的话语权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一体化战略的深化实施,进一步延伸芳烃下游产业链条,形成“苯-己内酰胺-锦纶”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高效协同与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巩固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该项目将显著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长期积极作用。
三、风险提示
由于项目运行效率处于持续提升过程,且原料及产品市场价格存在波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99
债券代码:127022 债券简称:恒逸转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逸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2、债券代码:127022,债券简称:恒逸转债
3、转股价格:9.14元/股
4、转股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10月15日
5、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2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027号”文同意,公司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1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22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15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11.5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公司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红方案于2021年7月6日除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6日起由原来的11.50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
3、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红方案于2022年7月7日除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7日起由原来的11.20元/股调整为11.00元/股。
4、公司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6日起由原来的11.00元/股调整为10.91元/股。
5、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9.2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9日起生效。
6、公司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0日起由原来的9.20元/股调整为9.15元/股。
7、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3,703,752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9日办理完成。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11日起由原来的9.15元/股调整为9.14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2日,公司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恒逸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恒逸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