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事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海安、王剑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核通过。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交易价格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5,755,522.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113,399.55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再加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98,702,720.29元,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4,784,062.94元。
基于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420,647,4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1,032,371.45元,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3日和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本次增加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增加2025年度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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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伯阳
2、注册资本:122580万人民币
3、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27号1号楼A区4层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155,502.53万元,净资产为509,657.99万元,营业收入为296,638.77万元,净利润为1,529.08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佳
2、注册资本:13900万人民币
3、住所地: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药厂路103号
4、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医药保健品及动物药品、医药及化工中间体产品、生物制剂、中、西药制剂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运输、工程安装及商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41,778.87万元,净资产为100,832.08万元,营业收入为20,966.23万元,净利润为7,446.55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采购产品及提供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交易价格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核通过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