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7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代理购电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的规定,为降低用电成本,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沈阳惠天棋盘山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棋盘山公司”)、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环保”),决定2026年1月-2026年12月期间进行市场化交易购电,并委托华润(辽宁)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销售公司”)代理购电。本次代理购电交易电量总计约为13700万度,代理购电交易电单价不高于0.4元/度(此电价为代理购电价,不含上网环节线损电价、电量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电价等),交易总金额预计不高于5,48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代理购电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应采取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名称:华润(辽宁)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爱戎;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9日;主营业务:电力、热力、循环热(冷)水销售,电力业务代理服务,以及电力、热力、新能源和节能技术开发与服务等相关综合能源服务,公司还涉及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电力设备及器材的销售与维修租赁、电力环保产品研发与销售等业务;股东结构: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左俊杰同时担任电力销售公司的执行董事,电力销售公司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因此电力销售公司与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779.88万元,净资产13,363.79万元,负债总额9,416.0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87.77万元,利润总额1,597.75万元,净利润1,198.3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4,871.99万元,净资产13,553.86万元,负债总额1318.14万元;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516.29万元,利润总额253.42万元,净利润为190.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电力销售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惠天热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二热公司、棋盘山公司、惠天环保委托电力销售公司代理购电,本次代理购电交易电量总计约为13700万度(其中:惠天热电用电量约6900万度,二热公司用电量约5700万度,棋盘山公司用电量约1000万度,惠天环保用电量约100万度),交易总金额预计不高于5,480.0万元。
代理购电交易电量指经被代理方与代理方双方协商约定并经辽宁电力交易平台确认和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的被代理方的直接交易电量。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原则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的政策,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代理购电交易电单价不高于0.4元/度(为代理购电价,不含上网环节线损电价、电量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折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电价等)。
如代理期内,政府出台新的年度交易方案及新政策,则按照最新政策相应调整代理交易电单价。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公司与关联方就上述交易尚未签署合同,待本次交易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后再行签署。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直购电是近年来电力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成为能源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前景广阔。电力销售公司依托丰富资源优势,为用户提供直购电服务,可降低用户的用电成本。随着公司供热负荷日益扩大,电力消耗逐年上升,近两年年均耗电量约为1.9亿度,已成为公司运营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电力市场价格波动频繁,截至2025年8月,国网平均单价0.425元/度,本次委托电力销售公司代理购电价格不高于0.4元/度,较国网均价低0.025元/度,可相应节约公司购电成本,有助于公司降本增效的实施。
电力销售公司依托华润电力东北大区,经营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售电业务, 受到代理用户一致好评。华润电力东北大区在辽宁省有3家火电厂,分别位于沈阳、锦州、盘锦总装机容量272万千瓦。有11家风电场分别位于阜新(2家)、朝阳(4家)、锦州(2家),辽中、康平、法库各1家,总装机容量211.11万千瓦。公司与电力销售公司本次代理购电交易的履约具有坚实保障。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151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专门会议(2025年第七次会议),对公司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代理购电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项交易是惠天热电根据日常主营业务用电需求,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开展的市场化交易,委托电力销售公司代理购电在保证主营用电需求的同时,可有效降低购电成本。本次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其他
为提高办理效率,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在前述交易限定条件内,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交易,包括与关联方商洽最终交易单价、具体实施事宜、签订相关合同等。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7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补选董事的情况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征得本人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补选邓士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本议案正式生效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杨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相关董事会委员会事前意见
2025年10月22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对董事候选人邓士奎先生任职资格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审阅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邓士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邓士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董事会拟聘任杨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审阅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杨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杨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1.董事候选人简介
邓士奎:男,汉族,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营销部部长(兼);华润电力浙江公司财务部部长;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任董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2.新任董事会秘书简介
杨辉:男,汉族,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华润电力新能源晋陕分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华润电力北方大区财务部主任师、高级经理;华润电力北方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华润电力锡林浩特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商业计划与全面预算资深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辉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24-22905512
邮箱:yhht047@126.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7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71)
2025年10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热力”)的《关于提议惠天热电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代理购电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润电热力持有公司159,796,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及提案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表决属股东会的职权范围。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的提议,将上述三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提案后的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15: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和10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和提案2.00属于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提案3.00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以下规定提前进行会议登记;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不必登记。
2.登记方式
登记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电子邮件、信函封面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登记需出示的资料同下文“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的要求。
3.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29-30日9:00至16:00(电子邮件、信函以收到日为准)。
4.现场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审计与法律合规部
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提前登记,现场出示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参会当天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进入会场。
(二)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05512
邮 箱:htrd2012@126.com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三)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关于提议惠天热电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4.本次会议设置总议案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对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指示
■
注:1.每项提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不能重复投票。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
注:采取电邮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电邮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7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9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杨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决定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7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陈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志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本次辞职后其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目前,陈志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志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陈志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志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进行补选董事,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补选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
二、备查文件
董事陈志先生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