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化东宝”)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通化东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10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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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总持股数量。
注2:本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本公司前10大股东与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