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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短信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将其持有的公司2,690,000股股份办理了证券质押,公司已向广州万顺发函询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注:(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相关登记手续;(2)上表中的“所持股份”为广州万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6,040,000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通过接受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持有的表决权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

  二、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3)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1901(部位:1901-2室)

  (4)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8号1901(部位:1901-2室)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卫星通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导航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广州万顺的资产总额为2.42亿元,总负债额为1.46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103.6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62%、流动比率为1.58、速动比率为1.58、现金/流动负债比率为0。

  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广州万顺的资产总额为3.98亿元,总负债额为2.64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566.8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20%、流动比率为1.36、速动比率为1.36、现金/流动负债比率为0。

  (8)截至2025年10月23日,广州万顺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1.08亿元,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1.08亿元,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偿债风险。

  2、广州万顺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途是用于补充其自身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3、最近一年又一期,广州万顺(含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其他公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179万元,均为广州万顺为公司提供的285万元借款(不含相应的利息、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和广州万顺无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9,894万元担保,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广州万顺股份质押融资,主要是基于其自身的资金需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广州万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物、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5、广州万顺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6、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35万股、占其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为55.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对应融资余额8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04万股、占其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7%、对应融资余额为3,800万元, 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8、广州万顺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广州万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证券质押事项的询证函》;

  4、广州万顺出具的《关于股份证券质押事项的回复函》;

  5、《证券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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