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因公司收购江苏悦达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相应调整同期数以及期初数。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乃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正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新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5,241.45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34,167.66元。
公司负责人:张乃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正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乃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正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新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25-033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乃文先生主持,应当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11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真实、可靠、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
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网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850,894,4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526,834.82元(含税)。前三季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5,526,834.82元(含本次),占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79%。
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网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悦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悦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合规性要求,进一步增强资本金实力和抵抗风险能力,切实有效推动业务结构转型,本公司与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和悦达资本(香港)有限公司,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方式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增资9,320万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关联董事张乃文、徐海宁、李小虎、曾玮回避了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网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风电项目公司的议案》
为抢抓“双碳”战略机遇,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公司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电力”)、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欣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远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景能源”)合资成立华润悦海(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响水308MW海上风电项目;与华润电力、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及远景能源合资成立华润悦电(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射阳407MW海上风电项目。
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网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25-034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符贵兴先生主持,应当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5人),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订的2025年度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5-030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
共同设立风电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1. 华润悦海(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悦海”,此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2. 华润悦电(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悦电”,此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
1. 参与设立华润悦海:公司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电力”)、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海金控”)、江苏欣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昊装备”)及远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景能源”)合资成立华润悦海,其中悦达投资持股20%,认缴出资2.0亿元。
2. 参与设立华润悦电:公司与华润电力、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装备”)及远景能源合资成立华润悦电,其中,悦达投资持股30%,认缴出资3.9亿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风电项目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国资部门审核批准。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政策变动、项目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抢抓“双碳”战略机遇,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公司参与设立风电项目公司:
(1)公司与华润电力、黄海金控、欣昊装备及远景能源合资成立华润悦海,共同投资响水308MW海上风电项目。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悦达投资持股20%,认缴出资2.0亿元,方式为现金出资。
(2)公司与华润电力、长风装备及远景能源合资成立华润悦电,共同投资射阳407MW海上风电项目。注册资本为130,000万元,其中,悦达投资持股30%,认缴出资3.9亿元,方式为现金出资。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风电项目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国资部门审核批准。
(三) 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为进一步抢抓海上风力发电发展机遇,公司与华润电力等公司成立海上风力发电项目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华润悦海:该项目总装机规模308MW,总投资约27.12亿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2%,投资回收期13年;
华润悦电:该项目总装机规模407MW,总投资约43.78亿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9.79%,投资回收期13年。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1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华润悦海(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此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10亿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华润电力推荐2名,悦达投资推荐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长从华润电力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悦达投资提名董事任主任委员。项目公司设兼职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华润电力提名;设副总经理2名,由悦达投资和黄海金控分别提名1名; 设财务经理1名,由悦达投资提名。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2、投资标的2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华润悦电(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此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13亿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
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华润电力推荐2名,悦达投资推荐1名。董事长从华润电力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悦达投资提名董事任主任委员。项目公司设兼职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华润电力提名;设副总经理1名由悦达投资提名;设财务经理1名,由悦达投资提名。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华润悦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股东方在收到项目公司向其发出有关缴付注册资本金的书面请求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同时向项目公司缴付注册资本,均以现金出资。
华润悦电:注册资本130,000万元,由股东方在收到项目公司向其发出有关缴付注册资本金的书面请求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同时向项目公司缴付注册资本,均以现金出资。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华润悦海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江苏欣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戊方: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2.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华润电力持股60%,黄海金控持股10%,欣昊装备持股9%,远景能源持股1%。
3.支付方式
现金出资。
4.出资期限
由股东方在收到项目公司向其发出有关缴付注册资本金的书面请求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同时向项目公司缴付注册资本。后续资本金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分批到位。
5.预期收益及收取约定
项目总投资约27.12亿元,单位投资8.8元/W。平均含税上网电价按0.391元/kWh,年均营业收入约2.88亿元,年均净利润约6,508万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2%(税后,下同),投资回收期13年。
项目公司每年净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10%)及任意公积金(如需)后的剩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项目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项目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全部进行分配。项目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6.公司治理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甲方提名2人、乙方提名1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甲方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甲、乙、丙、丁、戊五方应在相关股东会会议上对上述提名投赞成票。
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经理负责制,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财务负责人1人,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经理由甲方推荐,副经理由乙方、丙方分别推荐1人,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甲、乙、丙、丁、戊五方应促使其提名的董事在相关董事会会议上对上述提名投赞成票。财务经理由乙方推荐,上述人员均不与项目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由各方委派并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二)华润悦电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丁方: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3.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0%。华润电力持股60%,长风装备持股9%,远景能源持股1%。
3.支付方式
现金出资。
4.出资期限
由股东方在收到项目公司向其发出有关缴付注册资本金的书面请求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同时向项目公司缴付注册资本。后续资本金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分批到位。
5.预期收益及收取约定
项目总投资约43.78亿元,单位投资10.75元/W。平均含税上网电价按0.391元/kWh,年均营业收入约4.92亿元,年均净利润1.03亿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9.79%(税后),投资回收期13年。
项目公司每年净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10%)及任意公积金(如需)后的剩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项目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项目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全部进行分配。项目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6.公司治理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甲方提名2人、乙方提名1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甲方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甲、乙、丙、丁四方应在相关股东会会议上对上述提名投赞成票。
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经理负责制,设经理1人、副经理1人,财务负责人1人,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经理由甲方推荐,副经理由乙方推荐,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甲、乙双方应促使其提名的董事在相关董事会会议上对上述提名投赞成票。财务经理由乙方推荐,上述人员均不与项目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由各方委派并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契合盐城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区要求,有利于公司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产业定位,加快公司战略转型步伐,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进一步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政策变动风险:新能源及电力行业受政策驱动特征显著,近年来国家围绕电价市场化改革、电力交易机制、可再生能源消纳等领域出台一系列政策,政策迭代周期缩短至3-6个月。如果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未达预期,将对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项目建设风险:海上风机等核心设备的价格受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显著的周期性波动特征。价格异动会导致风电项目设备采购成本上升,叠加运输、安装等配套费用的潜在波动,增加项目的整体投资成本,带来成本控制压力和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三)项目审批风险:项目的设计、建设、并网发电等各个环节都需不同政府部门的审批和许可。如果项目的审批标准更加严格,或审批及核准所需时间延长,或对项目达产达效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25-032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21,707,701.23元。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850,894,4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526,834.82元(含税)。前三季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5,526,834.82元(含本次),占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79%。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3.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订的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5-031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悦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悦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9,320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满足悦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合规性要求,进一步增强资本金实力和抵抗风险能力,切实有效推动业务结构转型,本公司与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资本(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资本香港公司”),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方式同比例增资。由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资本香港公司为悦达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最近12个月,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为819万元;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为0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资部门备案程序。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悦达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合规性要求,进一步增强资本金实力和抵抗风险能力,切实有效推动业务结构转型,本公司与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资本香港公司,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方式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增资9,320万元。本次转增后,悦达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67亿元增加到人民币10亿元,悦达融资租赁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履行国资部门备案程序。
(三) 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由于悦达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资本香港公司为悦达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说明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悦达资本公司
(1)悦达资本公司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 悦达资本香港公司
(1)悦达资本香港公司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悦达融资租赁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 投资标的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出资方式为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非募集资金。
(四)其他
标的公司不存在章程或其他文件中有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四、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悦达融资租赁公司拟以未分配利润2.33亿元转增注册资本方式同比例增资。本次转增后,悦达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67亿元增加到人民币10亿元,本公司增加出资0.932亿元,悦达资本香港公司增加出资0.963亿元,悦达资本公司增加出资0.435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披露进行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阐述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产生的影响
本次转增有利于增强悦达融资租赁公司资金实力及抗风险能力,加大金融创新,丰富业务渠道和盈利模式,更有效的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本次转增不涉及货币出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二)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如关联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的,说明该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新增控股子公司。
(六)上市公司因关联交易将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应当明确解决方案,并在相关关联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未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资部门备案程序,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悦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未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悦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乃文、徐海宁、李小虎、曾玮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从年初至本次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与悦达资本香港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公司与悦达资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年1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东台市东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悦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悦达资本(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对东台市东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6,900万元。目前增资事项已完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该标的公司不存在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情形。
2025年3月25日,公司收购上海悦达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悦达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1%股权。目前收购事项已完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该标的公司不存在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