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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7:42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和付先生、总会计师司开铭先生及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朱金一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注:1.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6.20%和28.34%,主要系财富信用、证券投资交易和投资银行业务实现业绩同比有所增长所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因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最新规定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按照《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中期协字〔2024〕235号)规定,对规则中明确“应当以净额法确认贸易类业务的收入”的交易类型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为保证数据的一致性,采用追溯调整法分别调减2024年1—9月营业收入和营业支出1,115,621,224.08元。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没有影响,对公司2024年1—9月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公司收到的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税款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2024年9月13日公布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13号),该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基于信息可比性原则,本报告中涉及的上年度末指标已采用修订后的计算标准。

  2.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并具有一定安全边际。

  3.附属净资本较上年度末增长97.16%,主要系次级债发行规模增加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①:建安集团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进行质押登记,划入建安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具体公告见2023年8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债券发行情况

  2.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4.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5.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6.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7.报告期内子公司、主要参股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安徽建安民航启鑫数字信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股权)作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3亿元,联合其他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安徽建安民航启鑫数字信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公告见2025年1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建安民航启鑫基金增加出资及其要素变更的议案》,同意调整后的安徽建安民航启鑫数字信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案,并更名为安徽国元建安启鑫兴桂数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实际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作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3.5亿元。具体公告见2025年6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5年8月29日,安徽国元建安启鑫兴桂数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公告见2025年9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注:本节所指报告期为2025年7—9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开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金一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开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金一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开铭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金一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2025年5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及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相关决议公告。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户永红女士、周任阳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迟文洲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原指派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任阳先生离职,现指派范威先生接替周任阳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户永红女士、范威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迟文洲先生。

  二、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情况介绍

  范威先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参与了华福证券、五矿证券、东莞证券、中天国富证券等证券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范威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四、报备文件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4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5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基金)24.33%股权转让至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资本)和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投资);同意以2025年9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安元基金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转让价格以经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金控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鉴于受让方国元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元金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国元投资为国元金控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和付先生、许植先生、胡伟先生、于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5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交易将在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推进本次交易,并在后续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交易详情。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5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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