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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2025年10月30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5年10月30日9:15一15: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浩亮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191,257,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2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0,520,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2人,代表股份736,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人,代表股份2,741,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4,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股份736,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9%。

  3、其他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中副董事长汤典勤、董事总经理林国栋因公出差,独立董事纪传盛、监事会主席张余芳因个人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56,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5%;反对96,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0,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399%;反对96,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1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6%。

  提案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59,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9%;反对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3,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20%;反对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9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6%。

  提案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56,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弃权6,1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0,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72%;反对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94%;弃权6,1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4%。

  提案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54,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反对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8,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69%;反对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0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5%。

  提案2.04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28,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6%;反对1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6,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2,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02%;反对1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01%;弃权6,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7%。

  提案3.00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098,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3%;反对153,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2,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276%;反对153,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00%;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发拉比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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