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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亮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3人,代表股份170,742,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7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9,614,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1,12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参加的方式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482,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4%;反对2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3%;弃权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注:以上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雪莹、韩振亚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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