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5-086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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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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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广东山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山鹰纸业(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69,29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吉林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46,500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5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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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山鹰纸业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山鹰纸业销售”)2025年度审议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0万元,因调剂给集团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8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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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被担保人: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因广东山鹰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
被担保人:山鹰纸业(吉林)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69,29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2025年11月7日至2030年11月7日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保证期间: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吉林山鹰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吉林山鹰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均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96,558.8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9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5-085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鹰19转债”
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 兑付本息金额:111元人民币/张(含税)
●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5年12月15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12月15日
●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9日
●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12月12日
自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2日,“鹰19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鹰19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号)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总规模为18.6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债券期限为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06号文同意,公司18.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鹰19转债”,债券代码“110063”。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鹰19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1%(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鹰19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111元人民币/张(含税)。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鹰19转债”将于2025年12月10日开始停止交易,12月9日为“鹰19转债”最后交易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2日),“鹰19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鹰19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当天收盘价与转股价格(1.76元/股)存在一定差异,请投资者注意转股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兑付债券登记日(可转债到期日)
“鹰19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2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止2025年12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鹰19转债”全体持有人。
四、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鹰19转债”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111.00元人民币/张(含税),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15日。
五、兑付办法
“鹰19转债”到期兑付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鹰19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2025年12月10日起,“鹰19转债”将停止交易。自2025年12月15日起,“鹰19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七、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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