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公告编号:临2025-056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十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30日
至2025年12月1日
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15:00至2025年12月1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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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10月14日、11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15:00至2025年12月1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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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一)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78
电话:0451一84644521 传真:0451一84644521
联系人:张丽美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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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5-055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空调”)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关联董事丁盛、彭巍、张辉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表决。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6,5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8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提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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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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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础为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注2:“2025年1-10月与关联人已发生的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5年1月1日-2025年10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含税金额。未经审计,2025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据请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赵志峰
注册资本:柒亿圆整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08日
经营范围:工商业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资本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89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28,598.77万元,净资产 163,305.32 万元;2024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404,639.82 万元,净利润 -17,657.2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 2,272,167.00万元,净资产 300,629.00万元;2025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265,309.00 万元,净利润199.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名称: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锐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叁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水轮机及辅机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钢压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成形机床制造;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南城二路1号
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水电”)成立于2005年12月20日,是公司控股股东一一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下属的国有独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7,135.19万元,净资产5,949.47万元;2024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5,104.87万元,净利润-830.33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9,410.26万元,净资产5,845.78万元;2025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3,497.38万元,净利润-51.21万元。
3、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董直强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捌拾伍万圆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检验检测服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涉及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粮油仓储服务;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电碳路北、无锡大街东
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碳厂”)成立于1958年6月1日,是公司控股股东一一工投集团下属的国有独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001万元,净资产22,946万元;2024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187万元,净利润1,651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2,171万元,净资产25,472万元;2025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1,780万元,净利润1,236万元。
4、关联方名称: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天平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李豫江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伍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变压器制造及维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安装、维修及进出口,变压器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变压器”)成立于1999年01月20日,是工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0,392.80万元,净资产43,910.19万元;2024年1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85,825.10万元,净利润4,066.96万元。
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57,048.16万元,净资产47,658.16万元;2025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49,451.51 万元,净利润为2,911.56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工投集团为哈空调、变压器、东北水电、电碳厂的控股股东,工投集团持有哈空调34.03%的股权,持有变压器、东北水电、电碳厂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与工投集团、变压器、东北水电、电碳厂构成关联方,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工投集团、变压器、东北水电、电碳厂均系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账的情况,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和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出租房产、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东北水电
东北水电与公司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的条件和期限;交货地点、方式;运输方式及到港和费用负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等必备条款,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2、电碳厂
电碳厂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平等互利、盘活共享现存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劳务人员的工时费用,双方签订《企业共享用工协议》。
3、工投集团
工投集团与公司涉及的房屋租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出租房地产年租金项目》(黑银强评报字【2025】第136号)的评估价格为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房屋租赁协议,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工投集团与公司涉及的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原材料采购成本及用工成本,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服务管理外包协议,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4、变压器
变压器与公司涉及的房屋租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黑龙江银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拟出租房地产年租金项目》(黑银强评报字【2025】第144号)的评估价格为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房屋租赁协议,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变压器与公司涉及的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原材料采购成本及用工成本,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服务管理外包协议,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以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人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扩大公司销售市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将办公楼闲置的第1层、7层、10及11层,出租给工投集团;将办公楼闲置的第2至4层,出租给变压器;以自有食堂为工投集团、变压器提供员工用餐等食堂服务管理,使公司的闲置资产得以有效利用,增加收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5-054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空调”)2025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9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丁盛同志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同意《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本提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空调:《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5)。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是否通过:通过。关联董事丁盛、彭巍、张辉回避表决。
(二)关于《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案》
同意《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案》。
董事会定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以及2025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与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提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空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56)。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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