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通报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18”较大中毒窒息事故。事故发生在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能源环保部制氧工序,承包单位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陕鼓”)违规开展空气压缩机润滑油箱清理作业,造成4人死亡。
通报指出,事故暴露出三方面突出问题:
通报强调,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快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针对西安陕鼓承包作业连续发生2起较大事故,要对西安陕鼓开展检查调查,彻查事故多发的深层次原因,并依法严格处罚。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崔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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