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1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于福林先生为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于福林先生作为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全体委员同意《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附:于福林先生简历
于福林,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建委工程建设处副处长;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工程建设处副处长;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工程建设处处长,上海市重大办副主任、市立功竞赛办主任;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工程建设处处长,上海市重大办副主任、市立功竞赛办主任;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上海市道路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副书记,上海市交通委党组书记,上海市道路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副书记,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党组书记,上海市道路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副书记,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党组书记等职。现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市第十二届市委委员,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职业经理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兑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依据公司2024年度以及2020至2022年任期考核兑现结果,公司职业经理人宋晓东先生(总裁)、王海建先生(副总裁)、邹郁先生(副总裁)、杨智勇先生(副总裁)、张敏先生(副总裁)、刘涛先生(副总裁)、柳长满先生(副总裁),原职业经理人丁向明先生(原副总裁)、张欣先生(原副总裁)、方怀瑾先生(原副总裁)兑现总金额为人民币2415.8250万元(税前,下同),其中2025年发放人民币2030.9537万元,2026年发放人民币384.871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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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方怀瑾先生于2023年5月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张欣先生于2024年9月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丁向明先生于2025年8月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同意:10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全体委员同意《关于上港集团职业经理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兑现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9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太平路入口)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6日
至2025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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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5年8月29日、10月31日、11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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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12:30至14:00。
2、登记地点: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上海市东大名路358号,太平路入口)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单位授权委托书(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亲自、通过信函(到达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将相关登记材料送达本公司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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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到国际港务大厦多功能厅办理登记手续后参加会议。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14:0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35308688
传真:021-35308688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58号(上港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dongmi@portshanghai.com.cn
联系人:钱心怡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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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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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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