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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0:00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万盛”);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鸿盛”)

  ● 增资金额:山东万盛增资95,000万元;上海鑫鸿盛增资2,000万元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山东万盛增资95,000万元,向上海鑫鸿盛增资2,000万元,用于补充其营运资金,增强其发展能力。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山东万盛、上海鑫鸿盛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控,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加快推进公司当前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需求,提升全资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补充其营运资金,增强其发展能力,公司拟向山东万盛增资95,000万元;拟向上海鑫鸿盛增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山东万盛和上海鑫鸿盛的注册资本不变。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万盛和上海鑫鸿盛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两者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投资标的1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投资标的2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山东万盛增资95,000万元,向上海鑫鸿盛增资2,000万元。

  三、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分别与山东万盛和上海鑫鸿盛签订了《增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甲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甲方以货币玖亿伍仟万元人民币(RMB950,000,000)出资,作为对乙方的增资,其中玖亿伍仟万元人民币(RMB950,000,000)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不用于增加乙方的注册资本。

  2、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的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肆亿元(RMB400,000,000),乙方的注册资本及甲方持有的股权比例均保持不变。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如下:

  ■

  3、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经营需要,将增资款转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保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将甲方的增资款正确计入资本公积。

  4、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应有责任赔偿他方因该违约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5、双方应努力友好解决因本协议和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或者不履行所引起的所有争议、争端和分歧(“争议”)。双方未能友好解决该等争议或权利主张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壹份,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相同之效力。

  (二)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甲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甲方以货币贰仟万元人民币(RMB20,000,000)出资,作为对乙方的增资,其中贰仟万元人民币(RMB20,000,000)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不用于增加乙方的注册资本。

  2、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的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乙方的注册资本及甲方持有的股权比例均保持不变。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如下:

  ■

  3、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经营需要,将增资款转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保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将甲方的增资款正确计入资本公积。

  4、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应有责任赔偿他方因该违约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5、双方应努力友好解决因本协议和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或者不履行所引起的所有争议、争端和分歧(“争议”)。双方未能友好解决该等争议或权利主张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壹份,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相同之效力。

  四、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山东万盛、上海鑫鸿盛增资,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可能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增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山东万盛、上海鑫鸿盛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控,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董事唐斌先生和独立董事曹志龙先生以通讯形式参与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钱明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中副总裁高峰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3、议案名称:《关于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预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其中议案1、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候选人均当选;其余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远扬、李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伟助剂”)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盛”)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大伟助剂直接持有江苏万盛100%股权。因大伟助剂长期未实际生产经营,已无实质业务,为了精简子公司架构,提高公司整体的管理和运作效率,公司拟将江苏万盛由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江苏万盛100%股权。

  ●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因全资子公司大伟助剂长期未实际生产经营,已无实质业务,为了精简子公司架构,提高公司整体的管理和运作效率,公司拟将江苏万盛由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属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大伟助剂之间的内部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次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30107547K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闯

  5、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1年7月12日

  7、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九洲国际广场2幢B1302

  8、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纺织原料及产品购销;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9、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大伟助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1MCBRH5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闯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5年12月7日

  7、住所:泰兴经济开发区沿江大道北段8号

  8、经营范围:一般化工产品(特种脂肪胺产品和聚氨酯催化剂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危险化学品(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定范围)的生产、研发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9、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10、江苏万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标的公司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江苏万盛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该交易目标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江苏万盛10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经营资源、精简子公司架构,提高公司整体的管理和运作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变更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均在公司合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变更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工商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下午16:00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1月22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操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操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其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成畋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以下人员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1、同意选举董事操宇先生、成畋宇先生、唐斌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周三昌先生和独立董事孟跃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操宇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2、同意选举独立董事陈良照先生、朱黎庭先生和职工代表董事周三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陈良照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3、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朱黎庭先生、陈良照先生和董事潘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朱黎庭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4、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孟跃中先生、陈良照先生和董事操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孟跃中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良照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操宇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余乾虎先生担任公司CEO,王新军先生担任公司联席CEO,钱明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宋瑞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副总裁,李旭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阮丹丹女士、林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95,000万元,向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用于补充其营运资金,增强其发展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将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由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精简子公司架构,提高公司整体的管理和运作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变更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工商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1:《操宇先生简历》

  操宇先生:中国国籍,男,1985年12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复星能源环境及智能装备集团投资高级总监、投资执行总经理、投资董事总经理,复星总裁高级助理、智能制造及大宗产业委员会首席投资官、首席人力资源官,曾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钢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

  操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附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余乾虎先生:中国国籍,男,1979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联席总经理,现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CEO,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深圳盛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余乾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7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王新军先生:中国国籍,男,1980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联席CEO,山东汉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神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等职务。

  王新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钱明均先生:中国国籍,男,1986 年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总监、法务负责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职务。

  钱明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宋瑞波先生:中国国籍,男,1980年9月出生,本科。曾任复星金服CFO、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裁,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宋瑞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李旭锋先生:中国国籍,男,1986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现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李旭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附3:《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阮丹丹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10月出生,本科。已获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10月至今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林涛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10月出生,本科。已获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年10月至今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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