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8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莫兆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莫兆洋先生因工作安排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莫兆洋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莫兆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000股,莫兆洋先生离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股份变动的规定,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莫兆洋先生在公司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治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莫兆洋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增补1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李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李博先生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李博,男,198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高级副经理;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博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李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7
债券代码:127064 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11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 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同意李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李博先生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下提案:
1.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股票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9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0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1.00的详细情况请见2025年11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提案2.00的详细情况请见2025年11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出于谨慎原则考虑,上述提案中提案1.00-2.00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9日一2025年12月11日的8:15-16:15。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388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1305
联系人:金茜茜、刘思涵
(五)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0
2、投票简称:杭氧投票
3、提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 东 登 记 表
截至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本公司(或个人)持有 “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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