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1月2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许崇信(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崇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许崇信利用担任安徽省皖北矿务局副局长、局长,皖北煤电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淮北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淮北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许崇信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许崇信出生于1956年7月,山东微山人,长期在安徽省工作,早年曾任皖北矿务局局长,皖北煤电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淮北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2007年12月,许崇信任淮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8年1月正式就任淮北市市长。2010年12月,他转任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16年8月,他卸任上述职务,到龄退休。
2025年3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许崇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对亲属失管失教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5年9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许崇信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许崇信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亲属谋取人事利益;不重视家风建设,对亲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煤炭贸易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许崇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崇信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9月24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许崇信名列其中,其被指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宁夏贺兰山、四川稻城、浙江莫干山等地游玩,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编辑:郑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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