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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12月13日 06:53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5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80元。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3,752,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847,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518Z00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终止,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技术升级项目”和“营销网络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21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于2020年4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已于2023年6月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6,331.6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变更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募投项目周边配套环境尚未完善、公司重点生产区域持续向珠三角集中的实际情况,继续实施本项目将不利于公司未来的实际发展需求及战略规划。该议案已经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技术升级项目”及“营销网络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投入终止,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变更主要是公司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当前研发基础设施水平、研发技术优势及行业经验,从提升产品技术性能、降低产品能耗等重要指标出发,不断研究探索,实现了设备及软件的投资节约,并以租赁等其他方式替代购置相关设备。进一步降低了项目固定投资。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已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附表1。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0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701,029.7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172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具体详见2020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0.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整体增强公司生产、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8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B栋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特别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2、3、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利害关系股东须对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9:00至11:30及13:00至14:15;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leisai.com),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B栋20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诗语

  联系电话:0755-26400242

  电子邮箱:ir@leisai.com

  5、其他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15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9

  2、投票简称:雷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若有)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在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以上提案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如适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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