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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金监罚决字〔2025〕20、21、22、23号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6:11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

庆金监罚决字〔2025〕20号

对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2万元

大庆金融监管分局

2

李海爽(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客户经营与服务部负责人)

庆金监罚决字〔2025〕21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3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

庆金监罚决字〔2025〕22号

警告并罚款2万元

4

关宁(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综合管理室负责人)

庆金监罚决字〔2025〕23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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