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公开表(一月份)|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蚌市监处罚〔2025〕268号 | 安徽康坶国际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肥料案 | 安徽康坶国际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 9134030039759060X6 | 吕光华 |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肥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1月6日 | |
| 2 | 蚌市监处罚〔2025〕374号 | 蚌埠夏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网络销售不合格童鞋案 | 蚌埠夏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1340303MA8NWK1LXN | 康晶晶 | 当事人网络销售不合格童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1月5日 | |
| 3 | 蚌市监处罚〔2025〕421号 | 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市府广场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热水壶案 | 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市府广场店 | 91340300MA2P1C8G38 | 崔海涛 |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热水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五条,处以没收扣押的不合格电热水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1月26日 | |
| 4 | 蚌市监处罚〔2025〕475号 | 安徽盛世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 安徽盛世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1340300577051195N | 李刚 |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产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以没收不合格超白压延镀膜钢化玻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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