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6-004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2月3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应出席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苏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融资总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等)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融资租赁、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实际金额、授信品种、期限、利息和费用等,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实际核准的融资额度为准。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融资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适用期限自2026年1月至公司召开股东会重新核定融资总额度为止。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形成决议。
针对上述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包括在担保有效期内新增纳入控股下属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控股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等,新增担保总额度拟不超过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将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适用期限自2026年1月至公司召开股东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为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的防范、化解库存和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库存和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同意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控制资金风险,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7,5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该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及《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6-005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融资总额度
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总额度的事项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等)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融资租赁、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实际金额、授信品种、期限、利息和费用等,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实际核准的融资额度为准。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融资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适用期限自2026年1月至公司召开股东会重新核定融资总额度为止。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形成决议。
(二)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
针对上述融资额度,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包括在担保有效期内新增纳入控股下属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控股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等,新增担保总额度拟不超过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将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适用期限自2026年1月至公司召开股东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为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担保,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可能涉及担保事项主体的基本情况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保证合同》,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各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视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全部为对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324,442,226.00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24,442,226.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7%。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已到期债务本金共10,422.00万元。2023年4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已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除以上事项,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无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
备注:1、以上被担保方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新增纳入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0.00万元。
3、以上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预计金额,在总担保额度10亿元范围内,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能存在内部调整,以实际发生为准。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6-006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有效地防范、化解库存和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库存和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在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经营有关的期货品种,如钢材、铝材、煤焦等品种。
3、为控制资金风险,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7,5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该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5、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可以防范、化解库存和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但也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控股下属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供应链业务主营钢材、铝材、煤焦等品种,为有效的防范、化解库存和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库存和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为控制资金风险,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7,5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金额将不超过该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在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经营有关的期货品种,如钢材、铝材、煤焦等品种。公司期货持仓与现货交易数量相匹配,最大套期保值比例不超过现货交易数量的100%。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虽然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内控体系,但仍存在着可能会产生由于操作失误等其他过失原因导致内控体系执行失效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一定程度内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的产品相关性最高的期货品种。
3、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即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防范、化解库存和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库存和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流程、审批流程进行了规定,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同时,公司要求控股下属公司严格按照已制订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权责、义务及责任追究措施。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7,50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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