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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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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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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浑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图书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5,900万元、400万元,期限均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9日,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公司及所属公司之间为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度5.8亿元,期限一年,具体金额以与相关银行协商后的实际发生额为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临2025-010号公告。

  本次担保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北方图书城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0万元(不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9,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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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建设银行浑南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方图书城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保证金额:5,9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等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公司与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北方图书城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保证金额:4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等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北方图书城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从事图书零售、餐饮及文化用品销售等业务,目前经营状态正常。本次公司为其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补充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拓展经营业务,实现更好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及所属公司发展,同意公司与所属公司及所属公司之间为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金额总计5.8亿元,期限一年。具体金额以与相关银行协商后的实际发生额为准。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8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22.26%、6.90%。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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