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山东网
近日,天风证券(证券代码:601162)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违法为股东提供融资,公司于3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针对其涉及永安林业持股变动信披违规的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湖北证监局、福建证监局分别对天风证券处罚款1500万元、400万元;多名责任人被同时追责并罚款2270万元。上述罚款金额合计超4000万元。此外,湖北证监局还对天风证券时任董事长余磊、时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许欣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天风证券以自有资金为原第一大股东当代集团违法提供融资。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该公司在当代集团的要求下,通过子公司资金划转、指定投资纾困项目、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当代系债券以及自营部门逆回购的方式,累计为当代集团提供55.02亿元融资。
同时,天风证券还以管理的客户资产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达10.12亿元,通过在一级市场购买当代系债券、与2只私募基金开展当代系债券逆回购的方式,为当代集团提供了4.92亿元、15.2亿元融资。
另外,2021年,天风证券曾参与光谷融资租赁增资扩股,以股权意向金名义向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转款5亿元,为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提供融资。目前,天风证券已收回5亿元股权意向金。同年,由天风证券及其子公司天睿物业为文峰股份的关联人薛某指定的相关公司提供3亿元融资。
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披露,天风证券还存在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规行为。
结合相关违法事实,湖北证监局对天风证券及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对天风证券罚款1500万元;对余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对许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对时任天风证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翟晨曦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对时任天风证券董事、总裁王琳晶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天风证券常务副总裁冯琳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在福建证监局的相关处罚中,天风证券存在未及时披露永安林业持股变动信息的行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苏某旭、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4137.2万股永安林业股票及红利交付天风证券抵偿相关债务,并载明“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2021年12月31日,天风证券作为申请执行人签收了上述《执行裁定书》,其持有的永安林业股票占永安林业总股本的12.29%。但天风证券迟至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7日才分别向永安林业发出《告知函》。
结合相关违法事实,福建证监局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王琳晶处警告并罚款140万元。
据了解,天风证券成立于2000年,总部设于湖北省武汉市,于2018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湖北省首家通过IPO上市的金融机构。天风证券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亿元到1.85亿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8亿元到1.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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