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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6年3月16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和成员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经营风险管控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由于董事会成员变动,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1.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 昭

  委 员:梁志刚 余英武 王伟平 郭文亮 刘 宓

  付明月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肖 军

  委 员:王伟平 付明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魏喆妍

  委 员:王占成 文守逊 付明月 薛 飞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披露的《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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