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近日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上述事项按8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与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WZ03(高保)2026001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2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与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WZ03(高保)20260010),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授信计划36,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备注: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00%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保证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从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其他股东担保: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2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控股孙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4,34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66%,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2,819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71,524万元。以上担保均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且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WZ03(高保)20260010、WZ03(高保)20260011)。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