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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暨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在深圳中电长城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戴湘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容。

  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容。

  三、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张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张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张帆先生、才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结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张帆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高级副总裁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近日,董事会收到了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宋金娣女士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宋金娣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宋金娣女士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在董事会聘任新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之前,由公司高级副总裁谭敬军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职责。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金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后,在本公司的其他职务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宋金娣女士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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