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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祥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祥隆”)持有公司股份74,131,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圳祥隆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以下简称“减持公告发布15交易日后”)的三个月时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220,17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深圳祥隆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及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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