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5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1,374,181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7,418,100.00元(含本数),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394,999.9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6,023,100.0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1月22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13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29,594,144.05元,其中:(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4年11月25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71,130,327.58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71,130,327.58元;(2)2024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8,336,038.55元;(3)2025年1-12月份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80,127,777.92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06,983,297.41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579,445,658.55元,其中:(1)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80,000,000.00元;(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净收入554,341.4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A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A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
为了满足募集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1月25日,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或其上级分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邮件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29,594,144.05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领益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如下调整、变更:1、原募投项目“田心制造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由47,182.05万元调整为16,500.00万元;2、原募投项目“平湖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平湖基地建设及电源管理产品扩产项目”,并变更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宝安区”;3、原募投项目“碳纤维及散热精密件研发生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由26,633.40万元调整为74,315.45万元,并增加实施主体东莞盛翔精密金属有限公司、东莞领睿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4、原募投项目“智能穿戴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由17,781.10万元调整为5,781.10万元;5、原募投项目“精密件制程智能化升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由26,824.00万元调整为16,824.00万元;6、新增募投项目“人形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及整机代工能力升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表数据未考虑利息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影响,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及理财收益由原募投项目继续使用,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之日账户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0,579.4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11%。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负数为转回前期计提坏账准备所致;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考虑包括客户的财务经营情况、预计客户回款的数额与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并计提坏账准备。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报告期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冲回信用减值准备共计105.2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862.45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公司应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的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本期末,公司考虑资产适用性、利用率及损耗等因素,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164.07万元。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末,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04.83万元。
5、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 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 账面价值,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末,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253.34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0,579.45万元,考虑到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280.8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慎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旨在使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并使公司财务数据更具合理性,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台领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领裕”)经营发展需要,助力其业务发展,同时加强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实现整体战略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LY INVESTMENT(HK)LIMITED(以下简称“领益香港”)、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城江苏”)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向东台领裕增资2000万美元、5000万元人民币(合计对应出资额约18,811.20万元人民币,具体折算汇率及持股比例以实际出资日为准)。本次增资完成后,东台领裕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按照2026年3月26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领益香港及领胜城江苏向东台领裕增资约合18,811.2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0.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 个月内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将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东台领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1月8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1MA27F4EM9C
4、注册资本:24,6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地址:东台经济开发区经八路10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东台领裕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增资前后相关主体股权结构
注:领益香港对应出资额、具体折算汇率及出资额以实际出资日为准。
(三)本次增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履约能力:经核查,东台领裕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从公司整体战略和长远发展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东台领裕的资本实力,更好的助力其业务发展,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受政策环境、行业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次增资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次增资事项后续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累计对外投资事项
本次增资前,除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外,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经总经理决定尚未披露的对外投资事项(不包含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注:涉及外币金额均按照2026年3月26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说明
1、2024年12月6日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领益转债”,债券代码“127107”,转股期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30年11月17日。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领益转债”的议案》,决定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行使“领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领益转债”全部赎回。2025年10月14日为“领益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自2025年10月15日起“领益转债”停止转股。截至2025年10月14日,“领益转债”累计转股233,610,732股,公司总股本因“领益转债”转股累计增加233,610,732股。
2、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99名激励对象共计6,670.6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自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内,激励对象累计已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数为65,320,701股,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行权累计增加65,320,701股。
综上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受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和股票期权行权的影响,公司总股本累计增加298,931,433股,总股本由7,008,177,819股增加至7,307,109,25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08,177,819元增加至人民币7,307,109,25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治理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上述修订条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代表公司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拟回购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将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授予,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4、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0元/股(含本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18,957,345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2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9,478,673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1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实施期限: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
8、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新增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或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将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授予,法定期间未使用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1.10元/股(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2)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18,957,345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2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9,478,673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和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
2024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且符合取得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的条件,为充实公司的回购资金实力,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公司积极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贷款支持。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事项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1.10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上限4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957,345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26%。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截至2026年3月10日的数据。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回购期限内股票期权行权等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1.10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9,478,673股,约占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13%。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的截至2026年3月10日的数据。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回购期限内股票期权行权等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5,790,045.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04,014.18万元,流动资产为3,128,224.58万元,货币资金为618,312.76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4亿元(含)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0.69%、1.66%、1.28%、6.47%,占比较小,且公司具备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项的能力。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公司股东曾芳勤女士于2026年2月9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00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49%),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事项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2026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均无明确减持计划。前述人员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三年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若本次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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