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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8日 00:00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6一005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岭科技”)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48号)同意注册,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4,249,03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89,999,974.86元,扣除发行费用19,986,508.2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70,013,466.61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5]第0012号)。公司和长岭科技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披露材料,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 已使用募集资金2,800万元,其中1,634.1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11085号);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维护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针对上述募投项目,长岭科技拟使用“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长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审批通过的额度。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确保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须将该部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长岭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相关主体已做出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岭科技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长岭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以下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6--00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1-4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3月26日,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1-4月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以下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实施计划”),对2026年1-4月同类标的交易总金额作出预计,同时明确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其中关联董事赵刚强、杨勇、赵冬、李鹏、马玲、线静回避表决。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因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于2026年1-4月分别与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电子”)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产品销售、材料采购、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相关经营活动业务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405.00万元,2025年全年同类交易发生总金额为12,530.94万元(未经审计)。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其中,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对2026年1-4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业务市场及客户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陕西电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5.8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杨丽君。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玖亿捌仟叁佰壹拾壹万玖仟伍佰捌拾贰元叁角玖分(¥2,983,119,582.39元)。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5号。主要经营业务: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导航终端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等。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4,813,462.63万元;净资产:1,471,086.86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838,480.56万元,净利润:4,694.9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陕西烽火诺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诺信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下属子公司。法人代表:程智辉。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15,000,000.00)。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主要经营业务:机械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及来料加工等。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6,083.90万元;净资产:11,084.33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5,012.22万元,净利润:429.2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诺信科技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5%,因此单独列示。

  陕西烽火盛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天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下属子公司。法人代表:王江波。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3,000,000.00)。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89号。主要经营业务:电子产品结构件、机电设备、通信导航天线到伏机构等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3,989.76万元;净资产:561.99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054.26万元,净利润:96.3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盛天科技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超过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5%,因此单独列示。

  陕西长岭华远空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空天”)与公司系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法人代表:孙超。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佰万元(¥8,000,000.00)。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一路西段901号长岭产业园1幢202室。主要经营业务: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与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卫星技术综合应用、航天器与火箭相关研发、其他高端制造与技术服务(包括电力电子元器件、伺服控制机构、导航测绘气象海洋专用仪器等高端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4,305.79万元;净资产:950.49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908.90万元,净利润:48.4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华远空天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超过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5%,因此单独列示。

  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光伏”)与公司系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法人代表:薛小卫。注册资本:人民币两亿元(¥200,000,000.00)。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188号(长岭软件院内)。主要经营业务: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工程施工、电站运维、光伏发电相关设备研发制造。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50,745.15万元;净资产:11,586.23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2,097.04万元,净利润:672.7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长岭光伏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超过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5%,因此单独列示。

  (二)关联关系

  陕西电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5.8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的控股股东。诺信科技、盛天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华远空天、长岭光伏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公司与关联人的历史交易显示,公司关联人均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按时、保质、保量的交付产品,履约能力强,未发生合同纠纷。向关联人出售商品的、提供出租业务的,关联人均能按时偿付,不存在履约能力差等不良记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二)付(收)款安排原则:相关标的物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结清全部款项。

  (三)结算方式: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

  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应明确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及结算方式,交易价格必须遵循本关联交易实施计划规定的定价原则和依据。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减,各类标的累计交易金额超过年预计金额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鉴于公司是特种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公司部分元器件或配套产品存在生产批量小、品种多、性能指标特殊的特点,还必须符合特殊行业质量标准,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能够有效发挥各方技术和专业化优势,满足公司需求和特殊行业质量标准,因此选择上述关联方,对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在上述关联人中可进行比价采购确定具体供应商,形成内部竞争,有利于公司择优交易,从而规避风险。

  (三)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销售、采购等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但交易金额或占同类交易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6年1-4月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6年1-4月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为日常销售、采购等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4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6一00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3月26日,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2026年1-4月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赵刚强、杨勇、赵冬、李鹏、马玲、线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通过了关于2026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赵刚强、杨勇、赵冬、李鹏、马玲、线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6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关于2026年1-4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6-00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实际经营业务需要,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于2026年度分别与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电子”)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法人等关联方在办公用房租赁、房屋、机器设备租赁等业务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对年度同类标的交易总金额作出预计,同时明确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其中关联董事赵刚强、杨勇、赵冬、李鹏、马玲、线静回避表决。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释义

  ■

  (三)关联交易关系

  陕西电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5.83%的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烽火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长岭电气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三)关联租赁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陕西电子下属子公司,与母公司烽火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5号

  (3)注册资本:2,983,119,582.39元

  (4)法人代表:杨丽君

  (5)股权结构: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59.28%,长安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72%。

  (6)主要经营业务:一般项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导航终端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陕西电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5.8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4,813,462.63万元;净资产:1,471,086.86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838,480.56万元,净利润:4,694.9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40,063.7392万元

  (4)法定代表人:赵刚强

  (5)股权结构: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16%,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8.82%,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4.36%,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5%。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通信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喷涂加工;涂装设备制造;涂装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镀加工;真空镀膜加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铸造;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卫星导航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汽车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关联关系:烽火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3.21%的股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765,327.02万元;净资产:330,061.31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23,581.49万元,净利润:-6,720.0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5号

  (3)注册资本:2000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赵刚强

  (5)股权结构: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6)主营业务:家用电器、电子通讯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技术的研制、开发;模具设计、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出口及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的进口、本企业的技术引进和“三来一补”;承包境外机电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垃圾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设备生产和销售;照明灯具、LED类产品、暖通设备的销售;建材、装饰材料、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长岭电气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陕西电子的下属子公司,持有本公司3.22%的股权,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76,502.51万元;净资产:95,072.82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82,671.67万元,净利润:9,502.4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烽火集团及相关企业,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陕西电子的下属子公司,以上关联方公司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按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陕西电子、烽火集团、长岭电气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关联租赁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因日常生产经营及办公需要,在办公用房租赁、房屋、机器设备租赁等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租金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司向关联公司租赁设备主要是用于生产产品。公司租赁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关联租赁业务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并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关联租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作为承租方,租赁烽火集团位于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东三路职工活动中心的部分办公场地,以及位于北京市紫竹花园二期E座1003号房屋、D座1005号房屋,租赁面积分别约为1,072.50平方米、442.76平方米;租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37号厂房1-2层1205.57平方米;租赁长岭电气位于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5号的部分厂房及办公场地,租赁面积约为28,030.00平方米。

  公司作为出租方,向陕西电子下属子公司、烽火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租赁位于西安市高新6路28号烽火科技园的部分办公场地,租赁面积约为1,087.00平方米;位于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厂区部分办公场地,租赁面积约为12,306.32平方米;位于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东三路的部分办公场地,租赁面积约为900.00平方米;位于宝鸡市姜谭工业园厂区的厂房及办公场地,租赁面积约为15,428.79平方米;位于宝鸡市渭滨区巨福东路3号院的办公场地, 租赁面积约为4,358.53平方米;位于西安市长安区润丰路1168号烽火通信产业园部分厂房及办公场地,租赁面积约为5,828.00平方米;位于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5号的厂房及办公场地,租赁面积约为1,200.00平方米;位于宝鸡市渭滨区宝福路97号的厂房及办公场地,租赁面积约为8,950.00平方米;位于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西六路的厂房及办公场地,租赁面积约为1,893.00平方米;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一路西安产业园部分厂房及办公场地,租赁面积约为6,187.00平方米。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关联交易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及效益,降低运营成本;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机器设备等,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减少重复投资、降低成本。

  (二)租赁资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生产经营及整体发展需要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保障生产经营的一贯性和稳定性,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以上关联租赁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该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所必需的,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并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3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关联租赁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6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6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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