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动方案》以“规模化”为主线,以“市场化”为路径,以“安全化”为底线,为新型储能产业提供了未来三年的清晰路线图。《行动方案》不仅是一项产业刺激政策,更是中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支点。随着2025—2027年三年攻坚期的推进,储能将从“锦上添花”走向“不可或缺”,利好具备技术实力、规模优势、资源储备的制造商和运营商。
一、政策背景及主要内容
“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国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2024年底已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42%,但其“间歇性、波动性”特征导致电网调峰、保供压力骤增,弃风弃光现象依旧存在,因此亟需大规模储能电池这种灵活调节资源;与此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储能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标准,保障大规模储能投资的有效转化。
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1(发改价格〔2025〕114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由“补贴+强制”全面转向“市场+容量+场景”驱动,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可盈利、可调度、多元化的大规模调节资源。《行动方案》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持续丰富储能应用场景,鼓励多元技术路径,实现新型储能规模化。
(2)加强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机制。
二、政策分析
(1)规模化发展:
伴随电力电源结构的绿色多元化转型,全国新能源装机大幅增长,“十四五”期间,风电和光伏每年新增装机先后突破1亿、2亿、3亿千瓦关口,新能源出力稳定性和限电问题亟待解决,相较于新建电站,储能因其建设成本较低以及调度便捷而受到推广。近年来,从新能源强制配储到企业自主发展独立储能2,全国储能规模快速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国新型储能374GW/1.68亿KWH,约占全球新型储能装机的40%以上;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新型储能95GW/2.22亿KWH,半年新增装机增幅近30%。
本次《行动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即2025—2027年,每年新增新型储能装机约35GW。明确的装机目标和市场预期将带来大量订单,利好宁德时代、比亚迪、阳光电源等头部电池和PCS(变流器)企业;具备核心技术优势的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长时储能技术公司也将获得发展机遇。不单是国内市场需求,海外市场区域逐步多元化且增幅明显4,也为储能需求增长提供支撑。2025年9月开始,储能系统的核心部件(大容量电芯)出现供应紧张,储能系统集成商关注的首要问题已不是价格,而是交付周期。目前,主流储能电池厂商订单排产已至2026年上半年。
当前储能布局仍以电源测为主,且多为“跟网型”储能,其中独立储能和新能源配储占比相当。为保障新增储能设备运营,本次《行动方案》一方面从技术层面要求提升新型储能设备可调度适应能力,提升电化学储能性能的同时,鼓励新型储能多技术路线发展;另一方面从应用场景层面鼓励多元布局。
储能发展路径将在设备性能稳定的前提下,强化多元技术示范,加快推进“构网型”储能建设5,大力发展独立储能,推动新能源大基地电站与配建新型储能联合运行,创新绿电直连、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应用模式。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推动煤电机组与储能联合运行以提升调峰能力,但也鼓励利用退役火电厂场地和送出路线规划建设新型储能,既盘活了存量资源,也强化了储能参与调峰的重要性,同时考虑新型储能投资成本6明显低于火电或抽水蓄能,煤电深调或可看作储能规模化发展前的过渡手段。
(2)机制建设保障:
为保障大量新增储能稳定且有效运行,外部市场环境势必要有相应的标准和运行机制。《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加强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持续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并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加快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设,以及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安全管理等后台保障工作。强化市场机制方面,储能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补偿等市场;推动“按效果付费”的容量电价和“储能+新能源”溢价上网试点等,从根本上解决“谁买单”的问题,激活市场内生动力。完善标准与安全体系方面,建设覆盖规划设计、技术创新、设备制造、运行维护、应急处理、退役回收等全生命周期标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建立全生命周期监测和预警平台,也体现了国家对储能项目审慎推进的态度。
对于配置储能的电力企业或独立储能电站运营商来说,虽然配置储能增加了初始投资,但《行动方案》推动了商业模式创新,可以通过共享储能或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促进新能源电站更好地实现并网和消纳,减少“弃风弃光”损失,赚取峰谷价差以及服务补偿等收益。以“新能源+储能”联合主体参与电能量市场,或针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等负荷中心开展“新能源+储能+绿电直供”模式等,也推进电力企业由“单一发电”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同时,《行动方案》对储能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安全的强调,也将为能源管理软件平台、智能运维、消防系统等数字化与安全服务商带来新的市场机会。此外,因《行动方案》强调技术先进性和安全性,行业标准和准入门槛将随之提高;因此缺乏核心技术和规模优势的企业,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严格的监管下面临被淘汰或被整合的风险。未来储能市场的竞争将不再是单纯的价格战,而是技术、安全、运维服务等综合实力的比拼,那些产品质量不过关、存在安全隐患的低价竞争者将被市场清退。
[1]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509/t20250912_1400427.html。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计量、可被电网直接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储能项目。
[3]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储能项目。
[4]2024年之前,中国储能企业的海外订单几乎只来自于欧美;根据高工产研数据,2025年1-8月,中国储能企业在海外市场新获订单超过250个,总规模达188GWh,同比增长183%。其中,中东市场(38.75GWh)订单领跑,澳大利亚(37.88GWh)、欧洲(32.49GWh)、印度(11.25GWh)和智利(10.8GWh)紧随其后。
[5]指构建并维持输出电压和频率,以电压源特性运行,主动支撑电网的储能系统,通常包含电能存储设备、储能变流器及相关辅助设施等。其中,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陕西、青海、宁夏、河北、福建等多省已出台相关政策,明确部分地市新增储能项目中“构网型”储能的占比下限,或仅“构网型”储能可享受容量或调频补偿等。
[6]《行动方案》中提到全国新兴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即平均成本约2~2.5元/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