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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0:4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吸收合并了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信息”),因而承继及承接了长城信息于2014年12月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鉴于此,公司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继续推进前述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

  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7-129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通过合理安排与使用,资金运作良好,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18年12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持续督导期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务顾问主办人。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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